计划财务处关于简化财务审批手续的通知(三)
时间:2021-06-18
校内各单位:
针对本次“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中,教职工反映的“报销繁”问题,我处结合财务政策、审批管理的要求,继续优化财务审批、报销环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并简化以下审批手续:
一、简化差旅费报销手续
1.出差前审批手续包括《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中干)和《出差审批单》(一般人员)均由出差人员自行办理,不再做为差旅费报销附件;《差旅费报销单》签批完整后视同出差人所在单位及经费负责人已经审批同意出差;出差人所在单位及经费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经费人员执行出差任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2.《科研出差自驾车审批表》、《出差报备表》及《差旅费特殊事项审批表》三表合并为《出差报销情况表》(见附件),出差人员按需如实填写并由经费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做为差旅费报销审批责任人,对差旅费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负审批责任。
二、简化开票申请手续
《开票申请表》免除“科研处负责人”及“计财处负责人”签批,由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即可申领票据。
三、延长报销时限
部分小额、零散费用如零星印刷、零星用品采购、邮寄、市内交通等,累计金额1000元以下,允许经办人员视情况按学期汇总结算一次,其中上学期的费用须在6月1日前完成报销,下学期的费用须在10月1日前完成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出差情况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