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指南(十八)专利费用
时间:2022-12-08
财务报销指南(十八)专利费用
一、报销须知:
1.专利成本主要指申请、维护、转化、许可等环节的相关费用,包括申请费、维护费、代理费、价值评估费、拍买佣金、交易谈判费用、税金以及促成转化应用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等,不包括前期项目研发投入。
2.根据省纪委监委检查整改要求,未经验真的电子发票业务计财处不得受理。为查验电子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同一发票重复报销,财务报帐系统已开通“电子发票验真”功能。凡持电子发票报销,必须在网上报帐系统“支付方式页面”增加“税票录入”操作并录入电子发票信息,完成电子票据验证。
3.特别提醒:
(1)专利费用管理执行《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2022】5号)的相关规定。
(2)专利费用原则上由发明人承担,包括从学校专利专项计划项目支付、从发明人纵、横向等课题支付和由发明人自费支付三种方式。其中由发明人自费支付的专利费用不得在学校报销。
(3)发明人须明确资金渠道,并且与财务报销时所列支的经费项目一致。
(4)报销专利申请费用需同时填列《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申请评估(备案)表》和《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费用报销清单备案表》,并获得批准。
(5)报销除专利申请费用外的其他专利费用需填列《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费用报销清单备案表》,并获得批准。
(6)发明专利和PCT专利代理机构要求:需委托有效期内的中标单位办理,目前我校2020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合同截止时间)代理机构限福州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名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原创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除申请代理费、年费代理费外的其他专利费用不限代理机构。
(7)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不限代理机构。
二、报销专利申请费用,提供财务审核材料:
1.福建工程学院日常报销单
2. 《福建工程学院专利申请评估(备案)表》和《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费用报销清单备案表》
3.发票及费用清单
4.已付款的,附刷卡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支付记录打印件
三、报销其他专利成本(专利申请费用除外),提供财务审核材料:
1.福建工程学院日常报销单
2. 《福建工程学院专利费用报销清单备案表》
3.发票及费用清单
4.已付款的,附刷卡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支付记录打印件
四、报销前期有研发投入,,提供财务审核材料:
1.福建工程学院日常报销单
2.发票及费用清单
3.已付款的,附刷卡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支付记录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