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签字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关于规范签字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福建工程学院经费支出审批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目前仍是手工审批,要求所有审批签字均使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签署,并做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以盖章代替签字。”
学校部分老师签字过于随意潦草,造成审核人员难以辨认,影响审核效率。为提高财务审核效率,明确签字责任,避免工作中因签字问题出现责任推诿,请各位老师、同学按以下要求规范签字。
1.签字均使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签署。
2.签名必须签全名。
3.签字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若字迹潦草,审核人员无法辨认的,需退回重签。
4.不得以盖章代替签字。
5.任何情况不得摹仿或伪造他人签字。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