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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划财务处会计中心副主任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8

各部门、各单位:

经计划财务处处务会研究,报机关党委审批同意,我处拟开展会计中心副主任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会计中心副主任,1

二、选聘范围

学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教职工。现职专职辅导员需在学校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报名参加选聘。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选聘人员条件与资格

具备《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工院委[2020]5号)第六条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范围:校在职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2.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优先考虑;

3.学历要求与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的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硕士)毕业的一般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博士)毕业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一般应当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818日至8月22日

2.民主推荐

本次选聘采用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选拔。选聘岗位报名人数2人以上(含2人)的,计划财务处将按照选任岗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推荐方式进行选聘岗位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将不经过民主推荐,经处务会研究后,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3.确定考察人选

选聘结合推荐情况,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和岗位实际,经处务会研究后,以11的比例确定岗位考察对象。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为1的,经处务会研究后可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

财务处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岗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5.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被考察人一贯表现,处务会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并形成选聘工作报告报机关党委。拟聘人选经机关党委会确定后,由计划财务处报人事处审批。

6.公示

计划财务处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

7.任职

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会计中心副主任为专业管理岗位,依据《福建工程学院二级单位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暂行规定》(闽工院委202155号)有关规定,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不占科级职数,不定行政职级。

五、选聘工作监督

选聘工作举报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22863310机关党委:22869493

 

附件:计划财务处专业管理岗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报名表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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