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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年初相关人员费发放的通知

时间:2020-12-30

关于做好2021年年初相关人员费发放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证年终各项人员经费发放,现就做好各项经费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终奖

依据年终奖金税收过渡政策精神,我校决定1月份发放2020年年终奖金。

二、1月发放人员费内容

(一)人事处统一发放:按按工薪税申报。

1、第十三个月工资;

2、过节费;

3、1月份预发80%的岗位责任津贴,职务、交通、电话补贴等;

(二)各部门发放:可自主选择工薪税或年终奖税。

1、2019-2020学年预留20%岗位责任津贴部分;

2、2019-2020学年年度绩效考核奖;

3、部分人员业绩津贴。

三、时间要求

1、上述人员经费发放,选择工薪税申报的,须在1月5日上午12点前在学校财务系统“工资申报”中完成申报,并将纸质申报表报送计财处。

2、上述人员经费发放,选择年终税的,须在1月12日下午4:30前在学校财务系统中其”年终奖“中完成申报,并将纸质申报表报送计财处。

3、2月份发放津贴端口开放为1月11日,并于1月18日前完成申报。

四、操作步骤(若图片看不清楚可以放大文件显示比例进行查看)

1、工薪收入申报步骤:

A:进入信息门户                         B:进入财务系统  


C:进入申报界面


D:录入-提交-打印














 注意:申报可以直接录入也可以导入,确认数据无误后提交。若提交后发现数据有误的,可以在“院系工资管理”页删除重来



2、年终奖申报步骤:

A-C:申报步骤税收入同工薪

D:录入-提交-打印



六、特别提醒:

1、为保证1月人员费及时发放,请绑定1类银行卡。

2、本次年奖实行实时申报计税,计财处不负责税收缴纳汇算。

 3、为避免年奖税因多方申报而造成个税税率级次跳级多缴纳个税,不建议跨部门发放年终奖。

七:咨询电话:

人事处:22863046                 计财处:2286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