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退还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的通知
时间:2020-06-02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毕业班学生已经缴纳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进行清算和退费。非毕业班学生已经缴纳的住宿费也将根据返校情况按文件规定进行清算和退费。
为确保退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通知每位学生务必核对确认自己登记的建设银行卡号信息,保证银行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计划财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