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发票延期报账截止时间的通知
时间:2020-05-20
计财处已全面复工。考虑到疫情对开学时间的影响,计财处经研究决定,对尚未报账的2019年发票的报账时间予以适当延期,并对2020年起及以后年度的发票报账时间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1.所有尚未报账的2019年发票延期至2020年8月31日报账完毕。请相关人员于8月31日前到计财处大厅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2.为保证年度预算的时效性,同时避免年底报账拥挤,请各部门、各单位抓紧清理2020年1-6月公务、业务所产生的票据,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报账。有特殊原因可延迟至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账。合同规定付款时限的,按合同执行。
3、2020年7月1日起,原则上于公务、业务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费用报账,跨年顺延,过期不再受理。合同规定付款时限的,按合同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