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重新填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01-08
1月7日晚7点,计财处在对接自然人纳税申报数据时发现“亿企薪税保”公众号与税务局自然人纳税申报系统对接存在问题。经与“亿企薪税保”软件服务人员多方沟通,至今天上午仍无法解决问题。为保证税务局自然人纳税申报系统能准确接收教职工纳税申报数据,只能停止使用“亿企薪税保”公众号,其中已申报的数据同时作废。麻烦已通过“亿企薪税保”公众号申报了专项附加项的教职工于1月9日12时前使用“个人所得税APP”重新填写信息资料及专项附加项。计财处将以APP上采集的数据为准对接税务局自然人纳税申报系统。由此给教职工增加了麻烦,敬请谅解!
在“个人所得税APP”重新填写信息资料及专项附加项时请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个人所得税APP”开发商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办公室,此APP为经过总局承认的官方APP,大家只要是经过手机应用商店等正规渠道下载的APP,就不会有问题。
2、由于早先工程学院在晋安区税务局申报纳税,后变更至闽侯县税务局申报纳税,因此很多员工存在两个扣缴义务单位的情况。请各位教职工在填写APP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时,单位地址选择“福州闽侯县上街镇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学园路”。此项非常重要(选择“福州市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的,数据读取不到!!!!!!!!)
3、计财处在今天上午删除了来自“薪税保”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由于税局系统存在延迟,不会及时反映在APP中,因此如果导致部分教职工无法填写和修改信息,请稍待至旧的信息消失后再填写。
4、由于税务局反馈信息需要2-3个工作日,因此在职员工本月工资发放推迟至13日发放,敬请各位教师谅解。
如果已经在APP上填好了信息,必须要再去核对现存信息是否正确、全面,想核对一下自己已填信息中学校地址是否选择正确的,请按照以下步骤核对(以赡养老人为例)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计划财务处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