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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差旅费报销材料告知单

时间:2024-04-18

国内差旅费报销材料告知单

.所需材料:

1.《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情况表》;

2.费用发票(交通费、保险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等),所有电子税务发票均需验证;支付凭证(刷卡单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支付记录);

3.会议或培训通知(会议或培训出差)

4.后勤管理处派车单(派公车出差);

5.《科研自驾审批单》,自驾行程电子地图数据(科研自驾出差);

6.学生费用、补助发放签名表(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竞赛、双创等);

7.邀请函(邀请校外人士来校);

8.分管校领导批准的报告说明(委托校外人员为学校事由出差,科研经费除外)。


.注意事项:

1.科研自驾应提前进行审批,并在科研自驾审批单的“参加人员”一栏中添加所有自驾出差的人员。

2.发票的开具单位应与支付记录中体现的收款方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关性材料。

3.通过第三方平台代订住宿,在报销时应附带有本人姓名等完整信息的订单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学校签订购票协议的厦航购买机票时,购买的机票应上有学校协议号ZX0205395,或协议公司盖章。

5.通过其他渠道购买机票时,应附当天同班次的公务机票价格截图进行比价,如无截图,予以报销实付金额的90%(科研经费除外)。

6.教职工与学生同行的差旅费用应分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合并提交。学生的费用、补助不能发放到教职工的银行卡中,如特殊情况需发放至教职工卡,需经院长书记双签审批。